11月14日,公路港集團召開巡察整改專題會議,針對在巡視巡察中兩項整改任務仍未完成的部門展開工作。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均到場參會。

會議著重對整改工作進行部署。紀委書記對未整改問題逐個、逐項地仔細研究,不放過任何一處細節(jié),并提出以下3點要求:一是明確責任分工:各部門要將整改任務細化到具體責任人,建立責任清單,確保每項問題都有人負責;二是嚴格整改期限:根據問題的難易程度,為每項整改任務設定合理但緊迫的期限,倒排工期,確保整改工作按時推進;三是保證整改質量:整改過程要嚴格遵循相關標準和規(guī)定,每項整改完成后需進行內部自查,形成詳細的整改報告。
黨委副書記、副董事長袁棟棟針對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三點要求:一是加強溝通協(xié)調,部門之間要加強信息共享和溝通,對于涉及多部門的整改問題,要協(xié)同作戰(zhàn),不得推諉;二是發(fā)揮監(jiān)督職責,紀檢監(jiān)察部要對整改過程進行全程跟蹤,及時發(fā)現并解決整改中出現的問題;三是強化結果運用:將此次整改結果與部門和個人的績效考核掛鉤,對整改不力的部門和個人進行嚴肅問責。全力推動集團整改工作扎實開展,保障巡視巡查整改工作獲得有效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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